偷采黄金矿涉嫌非法采矿罪,量刑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申请开办黄金矿山属以下条款之一的,由冶金工业部黄金管理局负责审批:
(一)申请开办黄金矿山使用的地质勘查报告中岩金储量;
(二)岩金矿山企业的采矿或者选矿建设规模在100吨/日以上(含100吨/日),砂金矿山的建设规模在160立方米/小时以上(含160立方米/小时),矿体平均品位低于3.5克/吨的矿石经黄金管理局批准后可采用堆(池)浸工艺采金,堆(池)浸矿石处理量在3万吨/年以上(含3万吨/年);
(三)利用黄金地质勘查基金和黄金地质贷款勘查的项目及国家规划勘查项目建设的黄金矿山;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独办或联办的黄金矿山;
(五)外商投资开办的黄金矿山企业。
对违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分以下七种:
(一)警告;
(二)贬值收购;
(三)没收财物;
(四)罚款;
(五)吊销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六)治安拘留;
(七)劳动教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