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经证开具申请: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