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消防二级资质可承包工程范围
具有消防二级资质的施工范围包括: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以及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消防工程建设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三、新办二级消防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要求配置
1、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3人带b证。
2、技术负责人
8年消防设施工程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技术负责人需要带业绩。
3、职称人员
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职称6人,且专业齐全。
4、现场管理人员
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技术工人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20人。
根据上文中二级资质的人员要求,我们可以知道二级资质需要的人员最少要45人。只有满足了二级资质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多种专业人员的要求,企业才能完成消防设施工程二级资质的人员准备。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7.3.1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
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