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名字需要以下流程:
1、写更名申请,到街道办或者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2、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上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即可;
3、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后到市级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则不需要到市里进行签字;
4、回到户籍所在地,将所有的材料上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即可。
一、两个月的宝宝名字怎么改
两个月的宝宝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派出所改名字流程是什么
派出所改名字流程是: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出具证明;
3、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表,需加盖户籍专用章;
4、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7、返回户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户口簿,申请新身份证。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