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便发生遗产继承,若是遗产为房屋,在继承时,继承人首先应该前往该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交相应的资料办理继承公证,接着应该前往相应的地税局,提交资料申请免税,最后则应该前往房产登记中心登记过户。对于股权遗产来说,继承人应该向工商局提供证明,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