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出就读证明需要其孩子的监护人携带户口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当地无监护人证明、外地学校的接收证明以及父母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教育局部门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