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放弃继承权的具体做法如下: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方式作出。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一、遗产继承权放弃声明怎么写
遗产继承权放弃声明的书写方式如下。放弃遗产继承的当事人需要写明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住址等;写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及其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遗产;继承人声明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写声明人和声明的地点。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房产继承需要预约吗
放弃房屋遗产继承权的办理不需要预约。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两种:
1、书面方式。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