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物管费时,购房者应对物管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物管费收取的周期通常在半年或半年以内。
维修基金的交纳,目前贵阳市做法是在交房时由物管公司代收维修基金,收取后存入房管部门代为监管的维修基金专户,维修资金缴存比例根据住宅房屋2%、非住宅房屋1%的标准交纳。
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管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
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但目前贵阳市对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并无统一标准,有的是以户为单位收取,有的则是以实际面积乘以相应基数收取。
至于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管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业主们一定要重视收房的时候要交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之后的纠纷。
一、签订装修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1、约定严格的装修标准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建议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就所购房屋(室内、室外)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施工工艺、装修布局以及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给予明确记载。对于以什么标准进行验收、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等问题,也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此外商家承诺给予安装的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的品牌和价位也要明确,并约定保修责任和期限,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
特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图省事,就在补充协议中简单地签"精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一样"的条款,这样会出现如果样板间拆除后,消费者无法取证的问题。
2、精装房违规的处理方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选择第一种,那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避免一旦发生争议,购房者没有合同依据。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前要了解房产公司的信誉和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开发公司合同约定的详细内容,约定内容不详细的,应要求开发企业在补充协议中进行补充。
3、合同中要明确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首先,要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其次,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
4、合同中要明确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以及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所以必须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所体现。
首先是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其次是工程竣工以后开发商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合同中要明确保修责任
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房屋出现问题后应由开发商负责。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但这不包括屋内设备保修。屋内设备只能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按产品质量法规定,设备的保修由生产商承担,保修期从出售之日起计算。而购房者拿到房产钥匙时,可能就过了设备的保修期。所以为保护购房者利益应约定设备保修期,装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房屋入住时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