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起诉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说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文件称之为起诉书,而把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件称之为“诉状”。民事诉讼状,是指原告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执(或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民事起诉状的具状人写原告。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要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诉讼文书。如果不会写的话,可委托律师代理。
由上可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提供起诉书的时候,起诉书的最后应该由原告进行签名,而不能由诉讼代理人进行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