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有孩子住在一起不属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住在一起,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