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配偶一方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就会自动结束。同时自己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的生前财产的。对于丧偶一方来说,是可以再婚的。那么,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丧偶再婚主要就是说夫妻在一方死后与另一配偶再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
一、丧偶再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丧偶再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提供死亡一方注销户口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律师提醒:如果你已经在当地派出所对你死亡一方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的,则你随时可以和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了。如果你对你死亡一方的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丧偶再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