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被抚养的权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权利,它与合同中协议一方的权利是不同的,并非一种有对价的承诺,也并非是人人在任意时间都可以享有的,它仅限于未成年的子女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等。子女已获得独立生活能力,那么其被抚养的权利自然也随之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