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是绝对义务。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一方对于不能维持生活的他方应在经济上予以供养的义务。负有提供供养义务的一方称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而享有受供养权利的一方称为扶养权利人或被扶养人。国际私法上的扶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亲属之间的扶养关系。
一、继承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协议当中的内容来进行遗嘱的执行。我国家继承人员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时候,是有以下几种方式的。
1、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二、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关系规定是什么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关系规定是属于继承方面的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1、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三、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范围是什么?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4、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