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丧偶的情况下,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可以用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必备证件: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通常可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4、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5、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个人能补结婚证吗
一个人是可以去补办结婚证的,但是必须要有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以及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自己户口本上的夫妻信息,补领结婚证的条件: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2、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三、没有离婚证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一、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情况:
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比如,登记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当地群众、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亦可;
2、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以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情况: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依据相关规定规定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