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烟台市社保局于2023年5月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2023年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为9196元,是2019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这意味着,烟台市职工社保缴费时应以9196元作为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缴纳社保保险费时对应的工资基数。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保费用的缴纳金额。此次烟台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旨在提高社保保障水平,使更多职工享受到更好的社会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是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确定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但也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基数,以便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社会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