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第一次离婚的时间还未超过六个月的,原告应当提供新的证据,没有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会受理该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