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声音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其中,姓名权和名称权与名誉权关系密切。在言辞自由的前提下,陈述真实事实不属于侵犯名誉权。但是,如果加入了虚假信息或者不准确的信息,就可能对被诽谤人的名誉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涉及名誉权的侵犯。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比如,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删除侵权信息、请求赔偿等。如果涉及重大损失,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声音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