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该平台由高院总平台和各法院分平台组成,由座席员和咨询法官提供5类诉讼服务。一是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市法院方位指引、管辖规定、立案条件、诉费标准、诉讼文书书写格式等程序性、事务性诉讼信息咨询;二是帮助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承办法官,畅通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三是经过核实身份信息或案件查询密码后,为来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相应案件的流程信息;四是接听、记录来电人反映的案件投诉信息和纪检监察举报信息并转交责任部门、单位处理;五是收集社会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 基础建设:1.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配置必要的工作设施,实现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2.有条件的可以实现信息语音化,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二)主要功能:1.信息查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通过自助语音查询案件信息;未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由座席员接听后查询答复或通过通讯服务系统推送查询结果。2.诉讼咨询。提供常见程序性法律问题的咨询。3.联系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要求联系法官的,帮助联系。4.预约服务。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提供帮助预约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三)岗位要求:1.座席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负责热线的接听、记录、相关事项的答复和转办。应当保证工作日热线畅通,耐心倾听来电并做好记录。对于查询咨询事项要全面准确地答复;要求联系法官的,应当及时帮助联系,不能及时联系上的,留言法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来电人。应当准确记录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照相关规定转办,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2.服务热线应当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已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要保证24小时正常开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