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纠纷案件有约定管辖或者管辖地吗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无效,劳动争议不能约定管辖。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谁来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谁管辖分为以下几种:
1.劳动案件仲裁阶段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
2.劳动案件法院阶段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
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