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 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