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诊断证明应符合哪些条件
医疗诊断证明是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确定赔偿金额的最重要。但在具体案件诉讼中,非只要是诊断证明法院都应全部采用,还应通过对诊断证明的相关认证,综合案件全部情况确定。诊断证明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不得出具如:“有的主治医生无法确认伤情便出具“多处软组织损伤”、“脑振荡等”等诊断证明。”等。否则,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存在瑕疵,难以认定。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医院证明,经查实应认定为伪证,属无效证据,轻者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重者予以罚款、拘留。
2、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建医疗档案,人民法院可到医院核实病历、处方,印证诊断证明书的真伪。否则,诊断证明的客观性难以认定。对不客观的医院证明,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作出合情合理的解决。
3、诊断证明应确定因果关系,既确定是因交通事故导致!诊断证明内容不得自相矛盾,如前面说痊愈出院,后又说应再定期就诊、建议转院治疗等。对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处理。
交通事故诊断证明有什么用
目前,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种条件造成伤害的案件时,无论是一般伤害,轻伤害,重伤害案件,医师们最先看到新鲜的伤口和伤害的最初情况。而诊断证明和处理结果的愈后如何,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对被告人进行法律制裁的医学证据。如果医师们不了解我国《刑法》关于伤害案件的认定原则,将轻伤任意描述,将重任轻描淡写,将会直接影响对刑事被告的量刑处罚。我国《刑法》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直至判处死刑。医师们的诊断是认定伤害事实和情节的主要根据,也将是决定被告人的命运的重要依据。当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医疗诊断证明将会逐渐被司法医学鉴定所取代,但目前仍起着很大的证据作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交通事故诊断证明必须是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开具的,如果说没有得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证明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作用的,还有就是诊断证明必须要确定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