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定期摸底排查,掌握底数。派出所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要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性格偏执人群,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根据精神病发病的规律特点,定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来的有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逐一采集信息、建档立卡,并将病人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自身情况、精神病史、平时表现、家庭住址及活动范围等情况分别列入台帐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严格分类管控,落实责任。对经鉴定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特别是对有过打人毁物、可能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精神病人,要逐人成立管控工作小组,制定管控工作措施。对排摸出来的精神病人,应根据其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按照危险程度予以区分治疗,落实管控。其中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村组、社区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巡查;对家庭无管控能力的,由村组、社区落实专人管控;对一般性精神病人,由家属或监护人就地监护,定期向村组、社区汇报病情变化情况和活动范围;对流落社会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机关送民政部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三)调动多方帮扶,形成合力。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管控难度大,整个社会要群策群力,共同帮控。一是政府救济。乡镇街道可将精神病人和家属、监护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定期救济,减轻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又曾经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庭,视情给予经济补助,加强针对性监管,严防再次发生危害社会行为。二是民警帮扶。坚持以人为本,责任民警给予患病者更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积极帮助监护人解决监护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提高监护人积极性。三是社会关心。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关心和帮助精神病人家庭,对有希望根治的精神病人,动员病人家属或监护人送其到医院治疗,用关爱温暖病人及家属。(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长效。首先,要明确“责任监控”。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建立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员、家属或监护人等共同管控的“多级”管控机制,形成管控合力,扎实管控。其次,要建立“实时督控”。社区民警定期对责任区内的精神病人家庭进行回访,与民政部门建立日常交流沟通制度,做到日常基本情况能够全面掌握,突发、异常情况及时掌握。再次,要确保社会联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家庭支持、社会救助、各级政府财政补助”的强制医疗经费保障机制,避免病人流入社会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一)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二)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三)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