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庭审理的流程为:_x000D_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_x000D_
2.法庭调查;_x000D_
3.法庭辩论;_x000D_
4.被告人最后陈述;_x000D_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_x000D_
6.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_x000D_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