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公费定向师范生专用考点参加了衡初年级的中考,且中考成绩不低于2021年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教育局的安排,在农村相应层次的学校或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本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的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