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 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检查参保人报销资格。如没有报销资格,退回参保人提交的材料,告知参保人或其代办人不能报销原因;
2、如属临时外出就医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急诊认定》,作急诊认定;
3、如属外伤或未刷卡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说明外伤经过或未刷卡原因;
4、业务人员受理参保人递交的材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温州市区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收件确认单》(一式二联)上签字确认,业务人员交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
5、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即时完成审核和结算;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结算,完成结算后代发银行在5-7日内完成参保人市民卡或其他银行卡到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