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福建省政府颁布的《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福州市参保居民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时,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医保报销比例为80%,最高报销金额为实际费用的80%。也就是说,如果一次就诊的实际费用为1000元,那么最高可报销800元。需要注意的是,该比例只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等,不包括伙食费、交通费及其他个人开支。此外,申请异地报销还需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报销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在医保部门当地网站或窗口查询了解。
【法律依据】:
《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到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后,当年度对实际支出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