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三代结婚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都包括什么
婚姻无效的情况都包括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以及一方或双方有重婚的行为。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无效婚姻在什么地方解除
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解除,或者是向法院起诉该婚姻无效。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民法典》规定: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和姑姑女儿结婚算近亲吗
算,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三代与内是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妻双方所带的相同基因太多,所以近亲结婚的夫妻生下的小孩患病的几率会增加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