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如果在退休前医疗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以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办理退休时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补交以后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如果在办理退休时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一次性补缴的,可以继续逐年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仍然可以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