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本身没有时效限制,如果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一、欠债超过三年是否可以起诉
欠债超过三年可以起诉。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但欠款超过3年就超出了欠款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受理。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一般保证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在六个月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几年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三年。具体如下:
1、在私人借贷中,如果借据中约定了具体期限,诉讼时效自到期之日起计算3年,借据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自借据签订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当然,诉讼时效也有法定的中断和中止理由;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或者催告,债务人确认债权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中断;
3、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在诉讼时效期满前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
4、自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六个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