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昆明市电动车2023年强制报废规定是基于《机动车报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而制定的,旨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根据规定,凡是在昆明市行驶的电动车,无论牌照所属地或购买途径,一律于2023年1月1日起强制报废,并且不予换领新号牌和车辆标识。违反规定的,将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报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机动车强制报废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处理单位。报废处理单位对报废的机动车进行拆解、破坏、处理,并颁发相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