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资金来源、用途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审批文件和备案证明后才能使用。此外,组织还需在财务报告中向社会公开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方式,并接受审计监督。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资金管理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根据该法规定,外国非政府组织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并报送活动申请材料,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备案证明》,才能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同时,组织需依法纳税、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对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资金,管理法规定,组织需在财务报告中公示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并接受审计监督。此外,组织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开户银行、资金流动情况等信息,受到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二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