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3、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一、得高利贷还不起的情况下可以不还吗
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双方约定了具体利息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率高于36%的借款无需偿还,双方约定超过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部分,法律认定将其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不可请求法院给与保护,
但如果债务人自愿放还债款,那么债务人不得以约定利率高于24%,请求借款合同无效,主张不当得利的放还。
法律不保护双方约定的高于利率36%的利率部分,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双方关系应恢复原状,债权人应退还债务人偿还的部分,债务人应放还本金。
二、四分利息算不算高利贷
是。通常说的4分利指的是月息就是4%的利率,月利息4%就是年利率48%,而超过年利率36%的就是高利贷。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只有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的,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超过36%的为自然之债,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不能再要求返还,借款人未支付的不必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