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证的更换应当向当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市民换领新版驾驶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车管所。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即可换证。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