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4月30日,长沙市有关交管部门颁布新的“禁摩令“禁止摩托车在城市主干道路通行,此事件引起多方议论,本人也深表关注。
一、“禁摩令“颁布以来长沙市区道路出现的问题
据数据统计,自长沙市有关交管部门2017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的通行的通告》实施后,使得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目前超过200万辆,长沙市区早晚高峰期各主干道路拥堵,排气污染严重。同时,停车场不能满足需求,乱停乱放情况也很普遍,尤其是老城区路窄,这种情况就更为明显。堵车期间,疲劳、焦虑和易怒已成为成千上万下班者不得不面临对的问题。据本人观察及了解,现在城市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大多数都属于电动摩托车,但是驾驶人没有驾照,车辆没有行驶证,没有保险,各种横冲直撞,违法成本极低。违章违法造成的事故屡屡皆是,事故后没有保险保障,不具备赔偿能力的骑车人和伤者都是受害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老百姓是我市落后交通管理法规、制度的受害者。目前,道路上巨量的超标“电瓶车”,占比起码在50%~60%,这种车辆时速大多数在40~60KM/H,甚至有一些时速能到80KM/H,质量在80KG及其以上,按照新国标都是电动摩托车的标准。现在完全游离在交通管理法规外,根本谈不上依法管理,也解决不了市区内需要长距离出行以及没有条件购置汽车的市民需求。
二、道路资源利用恰恰是要多种类交工具参与才能真正优化城市出行
目前长沙市内的公交地铁不够完善,满足不了所有老百姓日常出行所需,同时摩托车是很大一部分人的谋生工具。从出行的角度来说,的确相比于汽车的出行方式而言,摩托车是一种非常节能的出行方式;从节约能源的角度来看,驱动一辆汽车所要消耗的能量和驱动一辆摩托车所要消耗的能量完全无法同日而语,摩托车是一个非常节省能量的出行方式。与此同时摩托车不仅排放较少,而且还非常节省停车空间,在城市日益拥堵的今天,摩托车实际上是解决拥堵非常好的手段。城市摩托车的出行,对整个城市交通而言是较为高效的出行方式,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优化城市交通出行方式。例如,选择摩托车作为警用车辆,能够更快、更好的服务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和拥堵,交通警察能快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提高工作效率,这恰恰体现交通工具多元化对城市出行的优化作用。正确发展小排量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中低速长续航的两轮交通工具是缓解交通堵塞,满足大多数市民出行需求的一种正确方案。
三、市民对摩托车出行的需求是巨大的
大量的中低收入群体需要一种合法的、便利的交通工具满足出行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这是刚需,不是买得起汽车的市民才有出行的权利、使用城市道路的权利,月收入1000~2000块的人群需要出行,需要合法出行。在市区居住,上下班在几十公里以外的没有条件购买汽车,电动自行车续航速度都不够,公共交通无法满足需求的市民数量巨大,现在都是采取非法骑行超标电瓶车(实为电动摩托车,因为交管部门上不了牌,新车上牌上路就会被以违反禁令标志罚款,所以都采取不上牌上路的方式来使用)对于一些普通家庭,想购买一辆汽车,非常困难,而摩托车的入门门槛比较低,考个驾驶证也不贵。与电动车相比,摩托车可以像汽车一样上牌,能做到跟汽车一样符合交通法规,合法正规上路行驶。最重要的是,摩托车确实能够给市民带来了太多的便利,市民对摩托车出行的呼声很大,需求也是巨大的!
四、适度放开“禁限摩”,效仿“领跑城市“科学规划城市摩托车行驶
西安早在2005年的10月1号开始了禁摩的旅程,在2017年的11月23号,西安却悄然“解禁”,成为了全国首个摩托车解禁的城市。根据西安的政务公开信息来看,2018年至2020年摩托车注册数量统计超过十万辆。事故辆并没有等比例上升。摩托车的放宽管理,极大迎合了民众出行的便利,非常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此,西安市解禁摩托车的一年时间里,城市交通事故不升反降,给全国禁摩城市上了一课,给全国立了一个新标杆。与此同时,廊坊、青岛、石家庄、济南等城市纷纷效仿,曾经被禁摩,如今又被解禁,并且交通事故数量前两年较稳定,后续数量同样出现下降趋势。说明随着城市化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参与交通人员的素质是不断提升的,大量的摩托车走上道路不但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增长,反而因为机动灵活的摩托车穿梭于城市道路,让所有的交通工具驾驶员能够更加认识到综合交通,立体交通才是最切合实际的交通需求,相互理解,相互礼让,谨慎驾驶才是降低事故率和缓解交通的最好贡献,摩托车参与交通才是城市道路缓堵保畅,节能环保和降低事故数量的最好办法。我们应当学习西安的管理方式,适当放开摩托车的出行,加强上牌、考证、年审、投保等摩托车合法上路的管理规范!为城市发展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此,提出如下几方面建议:
一、试点城市部分区域主干道路恢复摩托车上牌及通行,制定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
在制定交通道路管理政策时,制订摩托车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发挥摩托车的长处,实现城市交通多元化,提高通行效率。采取限量上牌的方法,对合法两轮车上路予以总量规划和控制,确保四轮与两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构成比例合理科学,以达成道路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鼓励本市摩托车相关企业在新能源摩托电动化方向加大研发力度
建议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改变电动车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超标车"乱象,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并参照新能源汽车的方式给予上牌补贴。
三、重新制定摩托车驾照考试等级,加强安全意识培训和营运摩托车的管理。
根据摩托车排量级别的不同,有必要可实施摩托车驾照分级制度。对营运性摩托车(快递、外卖)核发专用牌照,由经营主体统一管理,承担培训及管理责任,把运营性摩托车和个人用摩托车分开管理。容许上路的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需要专门规划道路行驶规定,比如尝试采取摩托车电子眼抓拍技术,设置专用车道,某些路段禁行绕行,对燃油摩托车排气管音量进行硬性要求等等方式来合理合法的管理。让电动摩托车、小排量燃油摩托车真正成为解决大多数中低收入市民出行需求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