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函〔2019〕2632号)是针对企业撤出市场或限产停产时需要进行职工安置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出台的规定。发改委将以工代赈纳入地方政府和企业失业保险的承保范围,确保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力保障。根据该办法,企业可以通过为其他企业提供以工代赈的方式来帮助失去工作的职工重新获得就业岗位。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企业应当遵守的程序和原则,如公开公正、自愿协商、依法管理等等。
【法律依据】: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让迟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