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订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需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行政计划以及基于行政计划而展开的计划行政,被视为现代行政的重要特色之一。行政规划不同于行政立法,它是设定具体行政目标的活动,即其必须以具体的现实情况为基础,并且对现状要有正确的认识,考虑到可以动员、利用的行政及财政上的能力,制定出经过一定期限,一定努力,可以达到的具体目标。
什么是行政权
行政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利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行政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什么是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
什么是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
什么是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什么是行政监察
行政监察是指行政系统中专门设立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及惩戒的一种监督形式。
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监察工作还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此外,监察工作还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应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