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调解贷款纠纷。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法院通常会组织调解。审前调解成功,可节省举证过程,有利于被告履行合同。被告自愿清偿的,可以争取分期付款的机会。法院出具调解书的,一方违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原告以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根据基本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是非民间借贷行为造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基本法律关系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