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去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然后申请成功之后,再要一份贷款证明,这个可以有助于你之后在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
2、在开学前,将贫困证明准备好,这个是直接要村委会给你开证明,申请证明你是本地的贫困户,上学生活费比较困难,然后盖上区委会的章,最好再拿去县城教育局再盖一个章。还有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填写清楚。然后这三个文件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开学之前准备好。
3、打印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的话,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手册中必定含有这份表的;非新生如已用完,可从网上下载,并用B5纸打印出来(申请表中有备注说明用B5打印,具体是否有严格要求就得看学校了,最好是按要求办理),然后填好相应的信息。
4、提交“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这张表是不需要盖章的,可到了学校之后打印出来、再完成表格的填写也不迟,这个表格主要是填写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比如爸妈的年收入,年支出,靠什么作为经济来源,为何造成贫困的原因。
5、最后就是将上面三份手写的原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即可(具体是否是交复印件,可能学校间有差异,可视各自的情况而定)。
二、申请贫困生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借款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应在本县(市、区)。
申请借款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
贫困生界定标准,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