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疫情期间暂时没有恢复。
一、1号线。2021年8月4日5:04,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12号文件,1号线二七广场站、郑州火车站、医学院站、绿城广场站4座车站处于封控区街道管辖范围内,车站即行关闭,自8月4日6:00起, 1号线暂停空载运行。
二、2号线、城郊线。2021年8月3日15:01,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封控区的通告》(2021年11号),根据规定,嵩山路以东、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南、环翠路以北区域调整为封控区。由于地铁2号线陇海东路站、二里岗站、南五里堡站、花寨站、南三环站、站马屯站6座车站处于封控区范围内,车站即行关闭,同时考虑到2号线一期、城郊线贯通空载运行的特点, 自8月3日16:00起,2号线一期、城郊线暂停空载运行。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将全力以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地铁运营恢复工作,待具备条件后第一时间启动空载运行。
三、3号线。8月4日05时03分,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封控区的通告(2021年12号)》文件。根据文件规定,二七区人和路街道、嵩山路街道、淮河路街道、建中街街道、福华街街道、蜜蜂张街道、大学路街道、五里堡街道、一马路街道、解放路街道、德化街街道、铭功路街道等12个街道内的居民小区为封控区,以及11号通告划定的“嵩山路以东、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南、环翠路以北区域”内隶属管城回族区内的居民小区为封控区。由于郑州中建深铁3号线二七广场站、人民公园站2个车站处于上述封控区街道管辖范围内,车站即行关闭。为落实好封控区人员“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8月10日06时开始的3号线一期空载运行,现因疫情防控要求推迟开展。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