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领导以没完成任务扣发职工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而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工资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