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驾照必须与驾驶员本国有效驾驶证原件一起使用!
2、国际驾照得到各签约国家或地区的认可。但由于各国交通法规不尽相同,而且可能会随时间而有所改变。建议持有国际驾照者到有关国家或地区旅行时,先了解一下当地的最新交通法规情况,并熟读当地驾驶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3、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拥有国际驾照,并且持有有效本国驾照的人,可以在英、美、法、日等18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车。但是我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公约》,所以持有国际驾照并不能在我国内地使用。
一、涉外专利诉讼的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三)司法豁免原则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事司法豁免是一种有限的豁免,即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四)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不属于职务行为)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司法豁免权;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
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具有效力。
港、澳、台地区的人寄交内地的授权委托书,按司法部《关于为港澳同胞回内地申请公证而出具证明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办理。居住在外国的中国公民从我国领域外寄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当地的华侨团体证明。
(五)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我一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哪些行为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
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
4.借车不出事算命好,但是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出事的话,不但驾驶者要受到处罚,作为车主的也要承担相关责任,驾照也照样会被吊销。而且是,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终身禁驾,这可不仅仅是吊销那么简单了。
6.出现违反交通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了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
7.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也会被直接吊销驾照。
8.遮挡车、伪造车牌、伪造假临时牌照的,均要被吊销驾照。需要强调的是,按照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除罚款2000-5000元和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15日以内拘留。
9.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满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过期讲重新报名考试。
10.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十五日内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被直接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