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网市行政区域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权利。
一、缴存条件
个体工商户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经营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批准的时间为起始时间,经营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②经营场所: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③申请人还需持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户籍必须在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障部门缴纳了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二、办理缴存资料
个人缴存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填写《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提供近6个月经营完税发票或减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行政区域内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按湖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