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借条开庭要收原件,当然了,如果说败诉的情况之下,被告要借条原件法人也是不会给的,因为法院开完庭之后是需要将借条的原件收回到卷宗当中。这是属于证据方面的一种规则行为,必须要留存。
1、审判借条开庭要收原件,败诉后被告要借条原件法院是不会给的,法院开完庭之后,借条的原件是被法庭收回的,法院收回借条的原件是因为要将证据放入卷宗里,不是将证据退给债权人的,除非债权人撤诉,否则是不能给债权人的,也不会交给债务人。
2、哪怕法院调解,做调解书,原件也不能退给债权人。债权人只需要等判决书下来即可。在文书下来前,如果债权人双方和解了,都是可以撤诉的。
法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是债权人向被告要钱的武器,且有强制力,比债权人那个借条厉害百倍。如果被告限期还没给钱,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二、法院立案和开庭阶段都是需要借条的吗?
(一)立案阶段
1、当债权人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时,债权人不光要提交相应的诉状,还要将相应的证据一同提交给法庭。民间借贷案件,债权人就需要提交借条借据等证据,那么应该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呢,答案是复印件,切记,是复印件。工作人员也只会收复印件,原件他们是不会要的。所以说当债权人去立案庭立案时,提前要将借条复印几份备用,立完案后,原件留好,千万别丢失。
2、开庭审理时,举证阶段,个别原告说借条不在他这里,原件立案时提交给法院,经过解释,想起来了原件在角落,说了这么多,就是说法院立案绝对不可能不收原件的。
3、法院收取借条原件的理由
(1)法院立案人数众多,每天都有很多民间借贷案件涌进来,这么多案子万一哪个案子的借条原件交给法院丢失后,谁来赔,法院赔不起。
(2)有的案件刚立完案,原被告就私底下和解了,那么被告还钱之后,就要求原告将借条抽回,此时假如原件在法院,岂不是耽误和解时间嘛,所以立案阶段只要复印件。
(二)开庭阶段需要原件
1、开庭审理该起,借贷案件时,在法官的支持下,需要原被告举证质证。此时债权人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该案的事实。而且法律规定原件质证,此时债权人需要拿出借条的原件提交给法庭,然后法庭将借条给被告看,被告要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质证。
2、如果债权人提交复印件,懂法律的被告肯定会不予质证,法官也会让债权人限期将原价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无证据出示,那么债权人的案子基本也就败诉了。
3、即便债权人借给被告钱是客观事实,但是被告不承认,债权人还没原件出示,败诉就很正常了。
在审理债权债务关系方面的一些纠纷的时候,对于案件的审判方来说,是需要将相关的证据都留存下来的,也就是放入到卷宗当中。比如说为了证明存在着真实的借贷关系,对属于债权人来说的话可以提交借条作为证据,这个时候借条就需要提交给法院,而且必须是借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