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弃邮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毁弃邮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毁弃邮件的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毁弃邮件、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