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验尸报告一般不超过20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解剖身份不明尸体,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天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一、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限制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限制:(一)申请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发生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二)检验鉴定的时间限制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三)尸体处理的时间限制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四)出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限制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五)管辖权争议的提出时间限制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二、尸检由哪个部门来做
医疗事故的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出具。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部门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之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