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一般不是必须要继承权公证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是否有效与是否公证无关。
一、代位继承如何定义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
1、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没有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人晚辈的直系血亲;
4、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因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的,连带消灭代位继承权。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条件范围
一、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二、范围: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2、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养的,均可为代位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