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驾驶证业务
1、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2、期满换证
3、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
(二)机动车业务
1、补、换机动车行驶证
2、补、换机动车号牌
3、补、换领机动车检验标志
4、机动车抵押与解押登记
5、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
6、6年内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三)互联网平台业务
1、互联网用户窗口注册
2、互联网用户变更
(四)其他业务
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可以处理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记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