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房屋合同备案后双方达成合意的可以转让。在房屋竣工交付、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将原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