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岳母有违法犯罪记录,一般是不会影响女婿的政审的。政审的考察范围是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所以是不会对女婿政审产生影响的。但是会对岳父岳母的女儿,也就是女婿的配偶产生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会影响本人的政审。直系亲属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已经服刑完毕的,那就不会对政审有影响,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对政审有影响,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岳父不属于女婿的直系亲属,所以不会对女婿有影响。但是,要看所犯的是什么罪,如果岳父违反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话,那无论怎么样都会有影响。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线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公务员法》规定以下这三种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第一: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第二: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第三:有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况。
在这三条规定里面,没有提到任何关于“父母”犯法对考公务员的影响,主要还是针对个人是否受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