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还不起,法院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同时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受扶养家属必要的生活费;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启动后,由于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执行。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将继续。
一、人身损害赔偿没钱咋办
人身损害没有能力执行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仍然没有能力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没钱怎么办
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